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单;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放弃的,视为继承。受遗赠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是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是遗赠人。遗赠遗嘱的继承是通过遗嘱处分财产。这两种方法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差异很明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