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有次数限制吗
1、起诉离婚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如果起诉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仍可继续上诉。如果能证明夫妻关系破裂,一次可以离婚;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判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1、离婚诉讼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