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律师回答
摘要:诉讼时效制度规定了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抗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无效、法院不得释明或适用诉讼时效抗辩等。此外,一审未提时效抗辩除有新证据外二审不予支持,债务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起算,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还包括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规定了:
1、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请求权:借款本金和利息、债券、出资等;
2、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或改变诉讼时效属于无效行为;
3、人民法院不得释明或者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4、一审未提时效抗辩除有新证据外二审不予支持;
5、债务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起算;
6、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7、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等内容。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和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和期限是指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法院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所规定的时间限制。诉讼时效是为了维护司法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和刑事犯罪等。不同类型的案件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的诉讼时效期限也有所不同,具体期限根据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而定。当事人应及时了解和掌握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和期限,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因逾期而失去诉讼权利。
结语:诉讼时效是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于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包括借款、债券等债权请求权。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或改变诉讼时效属无效行为。当事人应及时了解和掌握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和期限,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一审未提时效抗辩除有新证据外,二审不予支持。了解诉讼时效,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二条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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