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以下情形的认定是离婚案财产恶意转移:_x000D_
1、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_x000D_
2、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_x000D_
3、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侵占夫妻共同财产;_x000D_
4、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所获款项转移给他人;_x000D_
5、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_x000D_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