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没有土地证的后果是:
一是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二是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三是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是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只有一个证,没有另一个证,就不能办理过户。而且,缺少土地证,会给买房人的权益带来风险。土地证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只有两证齐全,购房者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是什么危害
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弊端如下: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
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可以买吗
一、土地证丢失的话,只要补办一个便能够继续交易,有的可能还不用补办直接过户,因为相关部门有记录在案,所以这种情况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也能正常的交易。
二、只有一个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这样的房子其实是不能过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产交易是非常危险的。
只有房产本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只有一个证,没有另一个证,就不能办理过户。缺少土地证,会给买房人的权益带来风险。
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面临三大风险:
1、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
2、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权证不齐影响上市交易。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证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只有两证齐全,购房者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
因此,如果购买的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么在办理过户时一定会遭到拒绝,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房子仅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一件小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可否获得补偿赔偿,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什么影响
无证并非违章,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即使属于违章建筑,也应该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房屋系合法建造,不存在权利瑕疵,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