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伤如何免除刑事责任
轻伤可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有悔罪等情节的,一般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1、犯罪嫌疑人侵害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如打架时,打伤他人的,就是侵害他人身体权的表现。
2、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点可以从下几方面得到体现: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以是拳打脚踢、刀砍枪击等方式故意致人受伤,也可以过失的,如打架失手致人受伤;可以是直接的致人受伤,也可以是间接的,如放狗咬人。总之,只要实施了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伤害,医生的截肢行为。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至少要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后果。若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3、犯罪嫌疑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4、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故意或过失造成。如打架,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的殴打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继续殴打致人受伤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轻伤可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如果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是可以免除处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