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的婚房算赠与,前提是有赠与协议,能证明父母是自愿出资购房赠与子女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若是婚前买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一、离婚时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二、离婚时房产过户时怎么写两个人的名字?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室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以下几种例外:
1、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