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事故处理完一般15天能提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前来提车,并且且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在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完一般15天当事人就能提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