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23年武汉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34255元,下限为2855元。缴费基数是指缴费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所确定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变,职工和用人单位各自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来说,2023年武汉市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企业和职工各缴费4%;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其中企业和职工各缴费1%;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5%,其中企业和职工各缴费0.25%;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8%,由企业缴纳。此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即2855元。同时,对于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部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基数的上限,即34255元。总体而言,2023年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与2019年相比调整不大,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也没有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应当合法合规地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的社保权益。
【法律依据】:
《武汉市社会保险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适用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费基数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