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技术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依约实施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因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