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公司股权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结构必须以创始人、合伙人、投资者和核心员工为主导。毫无疑问,这四类人在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与管理、执行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必须照顾好自己的利益,给予一定比例的股权支持。从普遍现象来看,一般早期的创业公司最为核心的四类人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