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今年执行以下照顾政策: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2019至2020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
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5分录取。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2019至2020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职学校普通类专业),免试录取并优先选择专业。
5.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6.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
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7.政策照顾考生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另文规定。
【法律依据】:
《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由现在的30分提升至40分。总分值共800分。
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