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1、如果代持人是隐名股东同时也负责经营,那么涉及到的例如侵吞公司财产,侵犯其他股东权利,严重的公司犯罪等等,这样的情况代持人作为经营者理所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2、另外现在公司往往是认缴制,如果未完全出资或者出资不实情况下,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情形下,代持人作为名义股东就需在出资范围内履行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