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电动车上路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一、嘉兴电动车新国标要求
2018年5月15日,国家出台了最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此外,电动车新国标还对电动机功率、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
以下车辆嘉兴禁止上路
1电动轻便摩托车
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2电动摩托车
电力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具有两个或者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属于机动车。
二、电动车上牌所需材料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
注册登记需要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暂住人口需提供居住证)。
2、购车发票。
3、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注册登记前,可以凭有效购车发票临时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