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去台湾需要2本证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此证称为入台证。大陆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签发的“前往台湾的签注”。1,在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预约前往附近的办理机关办理。2,首次办理通行证的需带《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可以前往实体照相馆获取或者使用公安部门最新的《幸福相馆》自己上传照片生成回执。3,亲自按预约时间前往机关办理证件,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以及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价格: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每次20元。有效期:台湾通行证5年有效,签注6个月有效。办理时限: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0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本市签发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