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网上办理:每个预约号只能一个人使用,可以办理该人多项业务(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预约号办理业务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若三次预约不到,三个月内将无法进行下一次预约。网上预约入口 、 网上办理入口(注:需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先注册登录个人账号)2、现场办理:带上所需准备的材料按时前往预约的出入境办事大厅按工作人员指引办理业务(务必携带照相馆出具的照片回执)收费标准:160元/证1.受理 (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 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2.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3.制证 (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