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的标准就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否则税务局会强行将税率调至17%,并且进项不予以抵扣: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是以前者为主但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新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