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是要根据具体量刑标准来计算追诉时效的。
未成年人面对性侵害该怎么处理
首先,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要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在“侵犯自己”,学校和家长要帮助孩子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其次,如果性侵犯发生,应该迅速报告家长、报警,不可隐忍;第三、如果遭到性侵害,一定要保留内衣、内裤,犯罪分子留下的体液、毛发等物证,并将其提供给警方,帮助公安机关加快破案进程,及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案例说法】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乙专门以年龄幼小的在校女学生为侵害对象,本人或教唆同案被告人雷甲、陈乙、崔丙、宋丁(均已判刑)等未成年在校学生,以介绍男女朋友为幌子,或者采取暴力、胁迫、酒精麻醉、金钱引诱等手段,将多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带至酒店、KTV、王某乙驾驶的轿车上或野外荒地等处实施强奸。截至案发,王某乙共对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其中8人系幼女)实施强奸犯罪17次,其中12次既遂、3次未遂、2次中止,多名被害人因遭受强奸而被迫辍学或转学。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乙以强奸罪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律师专业解读】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是一个沉重又不能回避的话题。性侵未成年人的事件频频发生,综合这些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未成人被性侵的时间都很长,并且都是在受害人被造成了严重伤害后才被发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受害者年龄小不懂相关的知识,同时被侵害后又因为被威胁害怕所以大多保持了沉默,这也不禁让人沉思,还是多少孩子生活在黑暗之中没有被发现呢?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如果性侵犯发生,家长要避免在孩子面前表现消极,尤其不要因此责怪或打骂未成年人,避免加重未成年人的愧疚感和羞耻感。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他们娇嫩而且脆弱,保护未成年人是家庭、学校、社会乃至整个国家的共同责任。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怎么运作的
检察机关在党委政法委的支持下,联合16家单位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以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也已被最高检列入五年改革规划。推动惩防侵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长效机制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教育、医疗、救助管理、福利等机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遗弃、侵害的,必须及时报告。
监护人损害未成年人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监护人损害未成年人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检察机关将在多久建立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
检察机关将在2019年8月2日建立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根据北京8月2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2日在相关会议上介绍,检察机关将建立全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推动形成涉及未成年人相关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
行政诉讼时效期是多久
行政诉讼期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