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律师进行代理书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原告预交诉讼费,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然后当事人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