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广州市实行的灵活就业补贴,旨在支持和鼓励自主创业和发展新型就业形态,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具体条件与标准如下:1. 注册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广州市区内完成注册登记。2. 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且缴费基数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经营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注册登记之后的第二个月至第六个月之间开始经营,申请补贴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业务量: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申请补贴时提供过去一个月的业务量证明,且每个月需完成一定的业务量。根据以上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每月750元至15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标准根据缴费时间、经营月数和业务量等因素确定。申请人需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提交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定。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注册登记之后的第二个月至第六个月之间开始经营,申请补贴时需提供过去一个月的业务量证明。这一条款明确了灵活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和业务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