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追究伪证责任的原因如下:
1、任何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
3、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