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二、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三、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四、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