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无论是恋人之间、还是其他关系的男女之间开房,只要是男女出于自愿,既不违法,也不犯罪。只是,有一方或双方已经结婚,又和他人开房的话,会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也就是说,这种事,法律不予规范,仅仅属于道德问题。只要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和她开房的话,就属于犯罪行为,是要坐牢的。并且,不论是否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也不论幼女是否自愿,行为人是否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都是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开房,犯强奸罪,并且要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