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花费的费用在经过基本的医保报销后,如果个人自费部分达到大病保险报销的标准,就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方式如下:
1、病历本在医院挂号购买的病历本,一般1元/份。病历本上一般会根据就医流程写明各个医生给出的诊断以及治疗方案。
2、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医人员如果有社保卡,可以直接用刷社保卡就医,后期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费用(异地就医有些医院可能不能直接刷卡报销)。如果没有刷医保卡,后期准备好资料,再申请报销也是可以的。
3、诊断证明一般是对病情的简单诊断,有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分为打印和手写两种,一般可用来请病假等。
4、出院记录在出院的时候由医院提供,一般会写明入院时间、经过、治疗结果和出院时间,一般医院会提供2-3份出院记录。
5、发票分为住院发票和门诊发票,一般门诊和急诊的发票不在报销范围内,还有一些特殊药品也是不能报销的,已经报销过的发票也是不能再次报销的。
6、费用清单这个清单上会写明从入院到出院每一天每一笔费用的详细情况,有的医院会主动提供,有的医院需要主动索取,还有的医院会提供自助打印费用清单服务。
7、其他资料。这个包括ct、dr和核磁共振等检查资料,建议将所有就医资料用一个袋子单独存放,以免遗失后麻烦。
8、报销申请表。申请表是为了方便走流程和批复的文件,一般医院或社保机构都会有空白表单和模板供参考填写。
9、银行卡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