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书写借款起诉状
借款纠纷诉讼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基本情况。
(2)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企业借贷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请求:
贷款人提起诉讼的: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请求判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提供后,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提起诉讼的:贷款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提供贷款并赔偿损失;贷款人违约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擅自解除合同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其他。
(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担保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变更、解除或者履行的实际情况。被告未合格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法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5)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住址。
(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二、贷款诈骗罪和借贷纠纷的区别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对于借款纠纷的具体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事实所提出起诉的诉讼请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对有关事项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