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保险公司说的报废与车辆报废不是一个概念,保险公司说的报废是指损失已达到或超过车损险保额,术语叫全损,目前保险公司对于全损车定损,主要采用车辆损失+事故车残值的方式确定,即车辆损失与事故车残值不超过保额来确定定损金额,事故车残值是需要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询价的。如果车主同意保险公司的定损方案和金额,保险公司会让第三方对事故车残值进行拍卖,中标方和车主过户,事故车残值由中标方付给车主或先转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车辆损失和事故车残值一并赔给车主。既然涉及到事故车中标后的过户,肯定是要车辆手续的,如果是贷款车,只有还清贷款,车辆才能解压。现行法律法规下,无论大小车,没有手续的车就等于废铁。你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事故车残值自留,让保险公司根据损失核定定损金额,只赔付车辆损失,而且保险合同也没有约定说事故车残值一定要归保险公司所有。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