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因为父子关系缘于血缘,因此,所谓的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效力。涉及到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类型有哪些情况
法定继承类型有如下情况: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合法遗嘱;
2、遗嘱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效;
3、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5、遗嘱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
6、遗嘱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扶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二)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一定导致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三)遗赠抚养协议生效后,遗赠扶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兄弟姐妹有房产继承权吗
兄弟姐妹有房产继承权。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便形成了养兄弟姐妹关系,其法律地位等同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间互有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确定姐妹为其继承人,那么继承开始后要按照立遗嘱人的遗嘱发生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