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丈夫的债务应当以下情况处理的:1、丈夫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妻子没有偿还的义务,在离婚时,不用对该笔债务作出约定,直接由丈夫本人偿还;2、丈夫的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的义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妻子和丈夫共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