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小孩如何进行户口登记?

律师回答
摘要:抱养小孩如何上户口,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根据领养法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领养手续后,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领养人办理户口登记。领养关系成立后,可凭领养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收养人应具备无子女、抚养能力、健康等条件,夫妻共同收养需双方年满30周岁,男性收养女性需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特殊情况下,某些限制条件可例外。根据以上规定判断是否具备收养条件。
一、抱养小孩如何上户口
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领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领养手续的,可申报领养子女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领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领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根据《领养法》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只要依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领养手续,领养关系成立后,有抚养关系的养父子关系视同亲生父子,国家公安部门有义务为被领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也可以按照国家户籍管理制度规定,跟随父母的户籍迁移。
领养关系成立后,需要迁移户口并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凭民政机关颁发的领养证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其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第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你们可以根据以上规定判断是否具备收养条件。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以上规定,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领养条件,办理了领养手续并建立了领养关系后,养父母和被领养人的关系将视同亲生父子,并有权利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同时,收养人需要满足无子女、有抚养能力、无禁止领养疾病、年满30周岁等条件。对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无法找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条件可能有所放宽。根据以上规定,您可以判断是否具备收养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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