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是否有过错,并不意味着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问题上有过错。鉴于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是相对的,担保人不是主合同的当事人之一,担保人一般不能影响主合同的有效性,主合同是否有效在某种意义上与担保人的意志无关。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不应关注担保人对主合同效力的影响,而应关注担保人是否知道主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