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安“新九条”的发布,西安外来户口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虽然在时间上仍然有限制,但是还是有许多外来人口可以享受到此次政策带来的便利,那么,如何在西安落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除了购房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申请户籍迁入西安市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申请在西安市区落户人员需具备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的职业"这两个基本条件,不同类别的申请人,还应当具备《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其他准入条件。西安市政府从来没有出台过仅仅购房就可以在市区落户的政策,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在西安市区购房但没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不能落户。
须知:需满足年龄、社保、劳动合同要求
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该如何办理入户呢?据了解,“新九条”政策出台前,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新九条”颁布后,凡是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材料:申请时应备齐八项材料
一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介绍信中要将单位性质、注册地址、申请人的工作岗位以及日常工作地点等情况写清楚;
三是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四是申请人所在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城九区;
五是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五年,缴费单位必须与上述用工单位一致;
六是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期限应同步于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之规定,即合同期限累计满5年,可以与不同单位签订,但用人单位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上述所审核的证、照以及劳动合同中登记的的名称必须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还应在有效期内);
七是申请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房屋所在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房屋持有人为申请人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是随迁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