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对于醉驾来讲,不起诉较难。
2、我国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作出的决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行为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对醉驾的起诉标准是:
1、醉驾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2、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具体如下:
1、醉驾酒精含是在170mg/100m以下的,检察院审查后,可能会决定不起诉。具体来说醉驾酒精含是在170mg/100m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100mg/100m以下,且无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不予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