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名称发生变化后,该变化如果是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该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名称的变化非根本性的变化,所以依法订立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