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如何补办身份证:
1、当事人在公安机关提出补办身份证的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公安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3、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为当事人制作证件。公安机关应自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若属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