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属行业
新媒体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隶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之“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隶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I63)。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为广电总局、工信部和文旅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行业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协会为各自行业提供自律性监管。
(1)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对广电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工信部工信部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加强信息通信业准入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负责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信息通信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定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审查;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等。
(3)文旅部文旅部的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国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等。
(4)其他监管部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管国家的互联网新媒体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对外新闻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互联网新媒体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互联网新闻报道工作及推动中国媒体向世界介绍中国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业务布局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重点新闻网站的规划建设、组织和协调网上宣传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互联网部门开展工作等。
(5)行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是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是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行业性组织,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行规行约,严格行业自律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会员产生的国际业务纠纷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支持;共同抵制盗版,倡导版权保护;协调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调解纠纷,避免恶性竞争,促进本行业的共同发展;开展行业内的节目交流及技术交流活动;为促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产业的发展,组织举办有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研讨会、市场推广活动及市场调研活动、承担政府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是开展通信技术领域标准化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宣传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向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对通信标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促进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开展通信标准体系研究和技术调查,提出制、修订通信标准项目建议;组织会员参与标准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审查、标准符合性试验和互连互通试验等标准研究活动;组织开展信息通信标准的宣讲、咨询、服务及培训,推动标准的实施;组织国内外通信技术研讨、合作与交流活动,搜集、整理国内外通信标准和标准信息资料,支撑通信标准研究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