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变更的,随意变更不能免除监护责任。除非是法定的事由或者经人民法院确定变更的,可以变更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权的,不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