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2.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3.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4.登记中心进行审核5.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6.核发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