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机动车所有人应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应该携带的材料有:1、 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号牌 4、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