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合伙人退出协议可以这样写:1、合伙协议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联系方式,是组织的,要写明组织的名称和联系方式;2、合伙协议人退出合伙协议的事由是什么,原因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的;3、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财产份额应当写明;4、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写明赔偿额的多少,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