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真实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证明:
1、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公证处作为拥有国家公权力的机关,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是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的。
2、遗嘱是否是有被继承人亲自书写。如果是的话,可以提供相关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间附近的字迹材料,从而证明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表示。
3、遗嘱是否有相关见证人。如果是代书遗嘱的话,相应的见证人可以对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过程作证,进而来证明遗嘱真实性。
4、其他可以证明遗嘱真实的材料,比如与被继承人的聊天记录、影像资料等。只要能证明遗嘱是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就可以。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首先应该带上老人的身份证件,到老人户籍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给老人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并且办理老人的死亡证明。
(二)、然后携带相关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而继承权公证又分为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除了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常规资料外,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由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所以提交的遗嘱最好是已公证过的遗嘱),且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如果老人只有一个子女,提交材料无误后则可办理,若老人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还需要子女之间互相商议,让其他人声明已放弃继承房产。
(三)、继承公证办理完成之后,则到房产所归属的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
(四)、然后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文件材料,办理房产产权变更。
二、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立遗嘱需要见证人在场。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人在场。不同形式的遗嘱需要见证人的人数也有所不同,并且见证人所须做的工作也不同。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