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被法律所禁止。离婚时,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方如果在离婚程序进行时,发现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先搜集相关证据,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判决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