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毁坏公共树木违反什么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此罪的构成特征是,一是主体方面特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毁坏林木罪的含义
毁坏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
毁坏林木罪一词一般是在林业行政案件出现。
在刑法上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体现。
具体的毁林行为在客体、客观要件、主体、主观要件这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况不同,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定性。
三、非法侵占罪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法律依据:《刑法》
百七十五条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