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的判决条件: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二、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三、父母双方都要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一起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可作为子女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2、儿童随其生活时间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5、父母双方对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6、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