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月划扣业务是指在本市签约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正常供款3个月后,可申请办理公积金逐月划扣业务,每个月的第三个双休日,全市统一将贷款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绑定卡,转账额度不超过月供款。目前,我中心签约贷款银行共有17家:中行、建行、农行、工行、广发行、中信银行、交行、广州银行、南粤银行、博罗农商行、惠州农商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
二、办理签约银行商贷划扣所需资料如下: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3.借款借据及本年度还款计划表; 4.近期三个月还款流水表; 5.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 6.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一类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广发、交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惠州农商银行、博罗农商银行、广州银行)。 上述需要提交的资料,凡是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指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