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判刑是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确定的。如果构成犯罪,被羁押的需要七个月左右的时间会判刑,不构成的犯罪不用判刑;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三十七天,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_x000D_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_x000D_
第一百五十八条_x000D_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_x000D_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_x000D_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_x000D_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_x000D_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