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提交落户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另外,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2、确定落户区域。
3、等待审核。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