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需要。香港特区政府8月4日公布,根据内地最新疫情发展,8月5日起,除广东省外,从其他内地地区返港的香港居民将暂时不能通过“回港易”计划获豁免检疫。
根据有关安排,在抵港当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在广东省以外其他内地地区的人士,在抵港后将不会获得豁免检疫,而必须进行14天居家强制检疫,同时还须在抵港第3天、第7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强制新冠病毒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