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来说双方协商一致,每年是可以递增的;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起诉的话,抚养费并不是每年递增,一般来说若孩子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升学、重病等,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