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申请将第三人变更为被告。
如果原告与被告提供的证词、证据当中有侵害到第三人的利益,对第三人有非常大的影响时,这时第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可以提起反诉的。
变更必须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和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也会告知原告选择变更被告。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