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倡导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过大年,通过用心用情服务,体现杭州温度和城市关爱,让在杭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假期,杭州过年不回家补贴政策,大家一定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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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申报+领取,共两个过程
一、关于申报
1.申报时间和通道
首轮申报时间:2024年1月18日08:00开放申报,至1月24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1月25日12:00截止。
二轮申报时间:2024年1月29日 9:00 至1月30日 11:30。 异议申请至1月30日12:30结束,异议处理至1月30日13:00结束。
根据申领条件,分为2个申报通道:
(1)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申报。
点击直接进入申报入口
(2)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点击进入申报入口
2.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二级实名认证以上)登录“亲清在线”平台,在“政策兑付”页面的“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栏目申报。
(2)系统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支持表单批量导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系统生成名单之外,如需补充填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并填报相关信息。)
(3)申报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实时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的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3.灵活就业个人申报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个人手机号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亲清在线”,在“政策兑付”页面的“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栏目进行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手机号码,并做出留杭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报。
(3)个人申请后,系统将实时反馈审核情况。如审核通过,将短信通知申报人;如审核未通过,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二、关于领取
1.领取方式
(1)抵扣券
申报审核通过后,1月28日00:00至2月6日24:00,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
(2)现金券
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除夕至年初六),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每人每日可领一次。
备注:以上领取时间为首轮申报领取时间,二轮申报领取时间为:抵扣券和现金券领取时间均为:1月31日09:00-2月6日24:00。抵扣券一次性领取;现金券每人每天领取一次,金额随机。
2.使用期限
首轮申报领取用户:2024年1月28日00:00至3月31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二轮申报领取用户:1月31日09:00-3月31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范围
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云闪付”的实体经营商户(线下支付仅支持商户扫用户付款码方式)。
4.使用方法
通过手机实名登录“云闪付”APP,使用“收付款”支付时,自动核销。
三、抽奖活动
1.活动时间
2024年2月15日。
2.参加资格
抽奖活动参与对象为2月14日24:00前,使用过抵扣券的人员。
3.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品为价值59800元的零跑T03新能源汽车。
一等奖10名,奖品为价值5000元的“杭产家电”。
二等奖60名,奖品为价值3000元的“杭产家电”。
三等奖1200名,奖品为1000元“云闪付”无门槛红包。
参与奖100000名,奖品为66元“云闪付”无门槛红包。
4.奖品发放
2月15日,“云闪付”平台经公证抽取,产生中奖名单。可在“云闪付”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查看中奖情况。
领取条件
1、非浙江户籍(2021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2、承诺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留杭过年的务工人员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缴纳职工社保:2021年12月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
社保缴纳单位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2021年12月31日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2021年12月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在2021年12月31日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特殊情况说明:
月11日后对2021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经人社局认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